1.項目地理位置、交通、周邊環境: 本項目為改造項目,改造在原有廠房內部進行,不存在項目廠址選擇情況。本項目依托蘭州金川科技園原科力遠廠房二樓北側區域改造建設,改造面積600m2,僅拆除原廠房實驗室輕鋼龍骨墻、固定玻璃窗、鋼結構置物架及部分動力電箱,不涉及建筑主體與承重結構變動。本項目所有設備設施均集中布置于原科力遠廠房2層北側區域,2層南側區域為金川金科資源循環科技有限公司碳酸鋰原料車間。廠房總體建筑面積5670m2,鋼結構工業建筑,耐火等級二級,火災危險性為戊類。廠房設有2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廠房四周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環形道路寬6m,轉彎半徑9m。 2.行政管轄:渝中縣應急管理局 3.評價目的: 該項目進行安全評價的首要目的,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02〕70號發布,主席令〔2009〕18號、主席令〔2014〕13號、主席令〔2021〕88號修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0〕36號發布,安監總局令〔2015〕77號、應急部公告[2018〕12號修正)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文件要求,實現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 第二個目的是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綜合運用國內外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評價該項目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工藝、生產過程及公用工程,對其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危險等級與可接受程度,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評估該項目發生危險、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判斷其是否可被接受,提出安全對策措施,以作為設計依據和參考,向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設計提出相關要求,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決策參考,達到本質安全要求。同時尋求最低事故率、最低職業危害、最少的事故損失和最優的投資效益。 第三個目的是為投產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供參考。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 安全評價工作經過、建設項目基本概況、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單元劃分及評價方法選擇、定性、定量評價、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評價結論。 5. 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預先危險性分析法。 6.評價結論:評價組認為蘭州金川科技園有限公司真空鍍膜用高純貴金屬蒸發材料開發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規劃要求,只要在項目施工及運營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標準、規程的要求,其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之內。 7.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評審報告→報告修改→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網上公開→公司存檔→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