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地理位置、交通、周邊環境:該站位于甘肅省金昌市永昌縣東寨鎮內。該站北側為住宅(磚混用房),南側為312國道,西側為570國道,東側為東寨派出所(圍墻為防火墻);該站周邊無重要明火發生場所及風景名勝區等 2.行政管轄:金昌市應急管理局 3.評價目的:通過對永昌玉東石油銷售有限公司的現狀評價,查找其存在或潛在的危險和有害因素并確定其危險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結合企業隱患整改情況,判定是否符合下列條件: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1〕591號發布,國務院令〔2013〕645號修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2012〕55號發布,安監總局令〔2015〕79號、應急部公告〔2018〕12號、應急部公告〔2019〕11號修正)。即: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2)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5)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4.評價報告主要內容:概述;被評價項目概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結果;評價單元劃分和評價方法選擇;定性、定量安全評價結果;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加油站隱患整改復查;安全現狀評價結論;與建設單位交換意見;附件。 5.采用的評價方法:安全檢查表法、事故后果模擬分析法、事故統計概率分析法。 6.評價結論: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可確定永昌玉東石油銷售有限公司折標罐容為105m3,故屬于二級加油站。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有關規定,經辨識認為該加油站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永昌玉東石油銷售有限公司儲存、經營的危險物質為汽油、柴油,其主要危險和有害因素是火災、爆炸事故、中毒窒息、噪聲、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高溫灼燙及其他傷害。 7.評價流程:客戶相關資料→項目風險分析→合同評審→公司任命項目組長→組建評價組→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現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制定措施→→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報告出版(網上公開)→報有關監管部門審查→報告修改→留有企業自查→安評過程控制記錄→公司存檔→結束”。 |